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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资产是不是对信达地产进行了债务重组

158 2024-08-26 20:25 admin

一、信达资产是不是对信达地产进行了债务重组

是的。信达资产拟重组信达地产债务,预计交易总额达200亿。

二、企业债务重组方式有哪些?

九种基本方式包括:1、 债务转移 ;2、 债务 抵销;3、债务豁免;4、债务混同;5、削债;6、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7、债务转为资本;8、融资减债;9、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债务转移 。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 债权人 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 债权转让 。 二、债务抵销。 所谓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型山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如果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未抵销的剩余债务, 债务人 仍有清偿的义务。 三、债务豁免。 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在 债务重组 实践中,资金雄厚的关联企业或债务重组行动发起方通常会采取先购买债权人对负债企业的债权然后予以豁免的操作方法。举例说,郑百文重组方案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由三联集团公司以3亿元的价格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其对郑百文的部分债卜晌中权约15亿元,并在购买后将该债权全部豁免。 四、债务混同。 ? 债务混同是指 债权债务 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谨念。 五、削债。 或称“债权打折”。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 这种情况下企业一旦破产,债权人只能收回部分权,甚至完全收不回任何债权。因此,通过适当的债权减让,有利于避免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这种重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如果负债企业无法以货币资金支付有关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实践中,处于债务困境的企业往往存在非运营资产,如果能将这部分资产剥离出来,并用于抵偿债务,则可以在实现财务结构调整的同时做出经营结构的调整。 七、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 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 八、融资减债。 融资减债是指通过增资扩股、发行股票或债券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还债。 九、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企业间的债务一般都是根据合同产生的,而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偿还债务的条款时,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主要包括:减免原债务的部分利息、修改利率、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通常企业进行债务重组,也是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挽救企业,让濒临破产的企业可以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但进行债务重组并不代表最终一定会挽救企业,只能说有一个机会,实际最终的结果如何,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债务重组过程中的实际操作。

三、中国信达市场债转股工作主要围绕哪些企业展开?

中国信达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开展主要围绕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核心骨干企业进行,帮助这些企业关闭、去除落后产能,支持骨干企业进行行业兼并重组。

四、处置不良资产:还有哪些办法

银行核销方式 所谓银行核销呆坏账方式,是指对那些确因客观条件造成的而企业无法偿还的债务,实行合理的债务核销冲减制度。具体办法是冲减银行的坏账准备金,即银行在自身风险防范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这部分贷款损失。我国国有银行利用呆坏账准备金对国企债务进行冲销,1996年的冲销额度为200亿,1997年为300亿,1998年为400亿,冲销重点主要是国有企业集团。根据有关报道,2004年央企共申报核销损失3178亿元人民币,加上财政部已核准的近1000亿元损失,共计4000多亿元人民币。而在过去几年中,四大国有银行已经剥离了近1.4万亿元。毫无疑问,这些损失最终都是由广大民众来承付。 作为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一种方式,银行核销呆坏账方式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解放”了企业,但却直接影响了银行账面盈利情况。大量坏账的存在给银行造成较高的准备金成本,银行盈利的很大部分被用于提取贷款准备金,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相应降低,进而减少了流动性供给的来源。 企业兼并收购重组方式 优质企业对劣质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等形式的资产重组也可以化解部分不良资产。在处置过程中,通过对企业进行重整实行债务重组,通过多种渠道将企业债务转化为投资、改善企业财务状况,通过优势企业兼并或由新的投资者收购,从而达到转化不良资产的目的。 在现实中,企业重组大多是由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撮合,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指定买卖双方,并倾向于把亏损严重、改造前景不好的企业推向市场,但又不愿“低价甩卖”,使得产权交易市场冷清。这样的“拉郎配”极有可能使效益好的企业背上包袱,为不良资产的处置增加新的障碍。 我国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后,赋予其各种投资银行的手段,使得资产管理公司可以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资产与债务重组。典型的案例如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渝汰白上市公司进行资产与债务重组的成功,使渝汰白公司转亏为盈,并具有继续经营和发展的能力,而长城公司的债权回收也有了相应保证。再比如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郑百文上市公司采取一系列资产与债务重组,重组成功后不仅信达公司的债权达到最大限度的回收,而且上市公司因为新战略投资人的进入而获得持续经营的能力,广大股东也避免了因破产清算而颗粒无收。 当然,采用兼并收购重组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涉及到大量工作,包括企业债务及资产的重组、企业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模式的改造等复杂业务。在我国现有法制条件、市场环境之下,这些工作难度很大,每笔不良贷款的重组都需要一个专业工作组很长时间的努力,总体上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是很大的。 与此同时,通过兼并收购重组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涉及诸多的法律障碍,严重影响了这项工作的进行。我国的公司法、破产法与证券法都没有或缺乏“企业重组”的内容,而现行法律的一般性规定又往往严重障碍资产与债务重组,证券市场现行的一些规则,也给企业重整设置障碍,如郑百文重组,重组方案设计贯彻了市场原则,即重组相关方共同分摊重组成本,重组的一系列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达到了重组各方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降低社会成本,资产管理公司最大限度的收回债权。但是这样的重组方案却遇到重重障碍,突出的是法律障碍,还有证券市场的一些现行规则等等。 利用社会力量委托处置方式 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进程中还可以利用社会力量处置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促进回收最大化的实现。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将不良资产委托外部机构处置的方式即委托处置,委托处置包括打包委托处置和单项委托处置。对于单户金额较大或委托人认为需单项委托的资产,采取单项委托处置的方式;对于单户金额较小、地域分布集中的不良资产,采取打包委托处置的方式。 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不良资产的处置,可以有多种方式:一是将不良资产打包出售给专业中介机构。由其对负债企业进行资产与债务重组,重组成功后,将债权(或债权转成的股权)卖给战略投资人,或在重组过程中就吸引战略投资者进入。二是成立合伙公司。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入一定量的不良资产,专业机构投资一定量的现金共同组成合伙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投入的资产为限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人投入资金并负责全面经营,对合伙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合伙公司的收益按股份比例双方分享。三是采取“外包”的方式。即将不良资产委托给专业机构处置,资产管理公司向受托公司支付一定的工作费用,并按不良资产回收额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受托机构的报酬。 根据相关报道,截至2004年上半年,我国私营企业已达到334万户,注册资本金4万多亿元。另据估计,2004年深圳与香港之间通过地下汇兑的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广东、深圳两地投放的现金占全国投放量的一半以上。因此,中国的民间资本是有实力的,关键是要允许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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