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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立案严重吗?

276 2024-03-15 13:51 admin

一、信披违规立案严重吗?

严重。

信披违规立案是很严重的。 信披违规指的是上市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而是出现了延迟披露、虚假信息等违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 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财务会计报告 ,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二、信披违规如何申请赔偿?

股民可以找证券会举报索赔。由于证券虚假陈述造成投资者损失的,那么相关上市公司和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被发现有股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必须要在规定时限内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了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了妥善安排的,其股票可以恢复上市交易。但是对于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公司,除非发现其行为不构成欺诈发行,否则其股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终止上市交易。上市公司明知违法而无悔改之意,也不作出相应的改正和民事赔偿,严重违纪触犯法律的,会被强制退市。

三、涉嫌信披违规会被st吗?

1. 涉嫌信披违规可能会被ST。2. 这是因为信披违规是指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这种行为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破坏市场秩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发现存在信披违规行为,可能会被暂停上市(ST)。3. ST是指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状态,这意味着公司股票将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投资者无法买卖该公司的股票。ST状态通常会对公司的声誉和市值造成负面影响,也会对公司的融资和经营活动带来困难。因此,涉嫌信披违规的公司需要尽快采取措施纠正违规行为,以避免被ST。

四、st股票的信披违规指的是?

"ST股票的信披违规通常指的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具体来说,这些违规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延迟或隐瞒重要信息:公司未能按时发布公告、报告或信息披露文件,或者故意隐瞒有关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信息。

2. 不实陈述或误导性陈述:公司发布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以诱导投资者购买或持有其股票。

3. 内幕交易:公司内部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私利。

4. 违法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进行违法的商业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5. 财务报表违规:公司编制或操纵财务报表,如虚构收入、减少负债等,以误导投资者判断公司的经营状况。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被发现存在信披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可能会对其处以罚款、暂停上市、强制退市等处罚措施。此外,受损的投资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五、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怎么处罚?

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处罚50万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做出的公告,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上或者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同时将其置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上交所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任何重大信息,在法定披露之前,应做好保密工作。

六、江特电机涉嫌信披违规,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调查情况如何?

青藏科考新发现共同构成长约4000千米巨型锂矿带,锂电板块今日大跌。

宁德时代带崩板块

锂电全线杀跌

周五,三大指数集体收跌,创业板指下跌2.27%,锂电全线走低,宁德时代盘中一度跌超9%,市值蒸发逾千亿,盐湖提锂、稀土永磁等跌幅居前。两市成交连续第46个交易日破万亿,北向资金圣诞节假期休市。

锂电板块今日全线杀跌。宁德时代概念和锂电池概念分别大幅下跌3.77%、3.41%。龙头宁德时代大跌7.28%,市值蒸发1055.18亿元;龙蟠科技、永太科技跌停;德方纳米、永福股份跌逾10%。受下游大跌带动,锂矿指数跌穿5%,成份股天华超净、融捷股份、江特电机跌逾7%。

七、a股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条法律规定是关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所谓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的是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的行为。本罪从主观上来看,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明知。本罪从客观上来看,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

八、信披违规立案调查会被退市吗?

这种情况不会被强制退市,按照《证券法》以及相关规章,信披违规立案调查只会警告及罚款等处罚。

九、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会怎样?

*ST新亿(600145.SH)1月26日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前1月7日披露,公司时任董事长雷刚及现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伟被处以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ST新亿(0.89,-5.32%)存重大债务未披露事项,具体为2015年12月11日,*ST新亿公告了《重整计划》(草案),公告中确认的负债总额为23.07亿元,并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上述负债金额与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负债金额存在重大差异,其中包含对许长奎、陈晓东、宗雷鸣、天津市力源祥燃料有限公司、天津市创捷投资有限公司5笔法院裁定债务,合计金额8亿元。上述5笔债务单笔金额较大,公司未在临时报告及2010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同时,雷刚2003年5月担任重庆四维(*ST新亿原名)董事,2007年2月担任重庆四维董事长,直至2010年12月离职。涉案5笔大额未披露债务中4笔发生于2010年6月至10月期间,雷刚时任重庆四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是重庆四维主要负责人。

2010年6月25日,陈晓东与重庆四维签订借款协议,并于2010年6月28日向重庆四维转入1亿元。2010年6月28日,宗雷鸣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90,-2.17%)(以下简称*ST成城)签订借款合同提供借款1亿元,重庆四维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

2010年7月2日,天津市力源祥燃料有限公司与重庆四维等五个主体签订了联合借款合同提供借款7000万元,2010年10月12日,天津市创捷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四维等五个主体签订了联合借款合同提供借款4580万元。雷刚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债务进行信息披露,应承担相应责任。

除此之外,*ST新亿还存在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新疆万水源、和田万水源、民丰万水源、上海源迪是*ST新亿的关联法人。深圳快成达亦为关联方,但*ST新亿并未披露深圳快成达与新疆万水源、民丰万水源发生多笔资金往来,并由*ST新亿监事李勇代理深圳快成达向新疆天山农商行申请贷款等事项。

同时,证监会还查明*ST新亿存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为新疆万水源、民丰万水源合计占用*ST新亿资金5949万元;深圳快成达占用*ST新亿资金2.8亿元;李旭珍(黄伟配偶)、李勇(时任*ST新亿监事)、崔强(深圳快成达时任法定代表人)、新疆万水源合计占用*ST新亿资金4582.88万元。

最后,证监会表示*ST新亿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形。具体为2016年5月15日,深圳快成达与深圳乾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电子芯片购销合同。上述合同相关资金占用及担保的关联交易均由*ST新亿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伟指使,签署的购销合同无商业实质,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金额共11.332亿元,*ST新亿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的披露义务,存在重大遗漏。

鉴于上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证监会责令*ST新亿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雷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黄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同时对雷刚和黄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相关负责人也采取相应的罚款和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ST新亿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2021年1月26日收盘价为0.99元,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风险提示 : 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十、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一般多长时间?

一年。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要一年左右出调查结果。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需要出结果的时间,也和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有关,如果事情特别复杂,可能调查时间要长一些。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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