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券按发行环节划分为?
债券发行的具体步骤如下:
①制定发行方案。内容包括发行债券的目的与还款能力。特别要注意债务结构与偿还能力,制定切实的还款措施。方案制定后还需编制大量文件说明情况,以便证券主管部门与代理发行机构审议。
②发行方式与资信的评议。要确定公募发行还是私募发行,公募发行的债券一般数额较大,期限也较长,要经过资信评级;私募债券一般不允许上市转让,也无需经过资信评级。
③决定偿还方式。在西方国家,债券的偿还方式一般分为到期偿还和中途偿还两种。后者又分为定期抽签偿还和按全额百分比偿还两种,到期偿还是按照债券上注明的到期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④确定债券面额、利率、期限和发行价格。面额和期限一般由发行人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利率一般包括两种,一种是浮动利率,一种是固定利率。发行价格根据票面利率、期限以及市场收益来确定,通常分为平价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三种。
⑤发行人拟定发行债券申请书,连同债券发行说明书等其它文件报请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⑥发行计划得到批准后,发行人便通过新闻信息媒介向社会宣传,公开债券发行说明书,并按标准印刷债券。
⑦选定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与合同。债券销售代理人一般由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担任,发行人与所选定的代理人签订合同,确定销售方式(推销、助销和包销三种),并落实销售费用。
③正式发行债券。由发行代理人向社会投资大众销售债券。
二、债权确认必须本人吗?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fepc融资流程?
FEPC 模式根据资金来源可划分为“F+EPC”和“F/EPC”,前者指的是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为主,与 EPC 总包方结合。后者则指EPC 总包方自有资金投入,设计、采购、施工等结合。
F+EPC 实际操作中有如下三种方式:
(一)股权型:项目 EPC 承包方与项目业主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在 EPC 承包方的协助下,通过股权出让、股东远期回购、股东提供各类增信等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支付EPC 工程总承包费用。资金来源集中在证券发债、银行贷款、信托方面,通过证券资管、信托计划等方式,设立 SPV 主体等方式注资,以业主方信用为支持。
(二)债权型:项目 EPC 承包方以自身信用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或者借款等方式向项目业主提供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用于支付 EPC 工程总承包费用。资金来源于承包方自身银行贷款、证券发债等方式,以承包方信用为支持。
(三)延付型:项目 EPC 承包方先行融资建设,EPC 工程总承包费用在建设期间支付一部分,剩余部分由项目业主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阶段,项目业主方可通自平衡投入、财政预算或者多种金融工具融资来解决,以业主方信用或者业主方+承包方综合信用为支持。
四、债权承销和包销的区别?
一、债权承销
债券承销,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债券销售到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手中,实现客户筹措资金的目的的行为或过程。对发行人来说就是债券发行,即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指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在合格的投资者之间公开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二、包销
包销(bought deal,underwriting),又称独家经销,是指供货人通过包销协议把某种商品或某类商品在某个地区和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国外某一包销商的一种贸易方式。也就是说包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
五、债券市场参与主体有哪些?
(一)参与者包括哪些“人” 下列机构可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从事债券交易业务: 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金融机构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结算代理人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代理其他参与者办理债券交易、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参与者特征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一个机构投资者市场,从建立开始,银行间债券市场就一直坚持面向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定位。经过10年的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一个以各类金融机构为主体、面向所有机构投资者开放的规范的场外债券市场。截至2006年12月底,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有6439家,包括商业银行及其分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外资金融机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等境内主要金融机构,还包括大量企业法人机构,正是由于面向机构投资者并采用与此相适应的场外交易方式,切中了债券市场发展的关键,银行间债券市场才能快速健康的发展,才能在较短时间内成为我国债券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