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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94 2024-12-13 19:10 admin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人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是财务处理资产的标准业务。具体方式如下。

工具/原料

想,做。

方法/步骤

1、固定资产,一般是购买单价较高,属于公司资产类资源的实物。针对这样的固定资产,是可以在会计期间里计提折旧的。

2、怎么去理解固定资产这件事呢?就好比你买了一个包子,直接付款,直接拿到东西,吃了就完事了。可你买了固定资产,就好比买了十年的吃包子权利。每天一个,一次性钱都付完了,但每天吃一个算一个费用,摊销你之前一次性的付出。

3、有了这样的理解,我们会清楚。固定资产折旧,就是把固定资产的当期摊销计入相应的费用类科目,用以递减企业运营成本。

4、这样的话,用来生产的固定资产,就进制造费用;用来办公的固定资产就进管理费用;用来销售的固定资产就进销售费用,以此类推。

5、那么,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使用什么方法呢?最常用的,是累计净残值法。简单点举个例子:

例如一个企业买了一台生产设备,价值10万元,计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十年,分析下来十年后净残值会剩余5%。

那么,就用10-10*5%=9.5万。然后按照10年,每月摊销,则可以计算出每月摊销需计提的固定资产数为:9.5/120=792元。

那么购买时的固定资产凭证如下:

借:固定资产-a设备(生产)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每个月摊销固定资产时:

借:制造费用 792

贷:累计折旧 792

三、出租的商铺折旧?

  租用的店铺不用折旧,只需要缴交租金。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四、企业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应当计入?

出租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一般依据固定资产的使用用途和使用部门来确定折旧费用的归属,例如:销售部门的计入销售费用管理部门的计入管理费用车间的计入制造费用本题的情况,下面列出完整的会计分录:

收到固定资产租金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其他业务收入月度折旧计入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折旧备注:一般租金都是3月一交,半年一交,一年一交,所以还涉及按期分摊的问题,即:如果是预先收到半年租金,则按期分摊计入每期收入分录: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每月分摊进当月其他业务收入的分录是:

借:其他应收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如果是半年收一次租金,期末收,则需要按期计提每期收入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半年末收到租金的时候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上述分录结转成本的分录不发生变化

五、企业买车固定资产折旧怎么折旧?

公司购车可入固定资产,属于固定资产中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一般5年,年折旧率通常在19%左右,残值率5%左右,,购入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现金.次月开始记提折扣.

六、固定资产折旧是累计折旧吗?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由于磨损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转移价值叫折旧。

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的调整科目。在每个会计期间所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都记在累计折旧科目中,所以累计折旧科目是记录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额的。

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原则?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①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为了简化核算,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仍沿用了实务中的做法: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这与税法的规定也是一致的。  

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④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确定折旧年限时应该考虑是否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比如融资租入一项设备,租期为3年,尚可使用5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是否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应按3年计提折旧,如果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应按5年计提折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⑥因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八、固定资产的折旧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残值率一般为5%。(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残值率是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残值就是固定资产报废的时候的价值。

比如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为10000元,残值率为5%,那么固定资产报废时的残值就是500元。

扩展资料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额一般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残值率和分类年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年折旧率=(1-预计残值率)/ 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二)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方法:

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

单位里程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 总行驶里程

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总工作小时

按照台班计算折旧:

每台班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总行驶里程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九、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月折旧额怎么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 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 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注会

十、原来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现在如何提折旧?

能。其以后年度的折旧按调整后的计税基础减已提取折旧额后的资产净值计算。注意:企业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取得发票的,且在12个月内跨年的,还应调整前一年度的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

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对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超过12个月仍未取得发票的,折旧如何处理,各地口径不一,在公开渠道上未查询到陕西的规定,以下地方规定供参考: 扩展资料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12月前、12个月后) 在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

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针对此项规定明确以下问题:

(1)企业因工程款项尚未结清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后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暂估价计提折旧从税前扣除。

(2)企业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取得发票的,可以调整投入使用固定资产的计税基数,其以前年度按暂估价计提的折旧也应做相应调整。

(3)固定资产投入使用12个月后取得发票的,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因此,对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12个月后取得发票的,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算扣除的折旧额,其以后年度的折旧按调整后的计税基础减已提取折旧额后的资产净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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