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风汽车公司的资产是如何取得的?股东的钱与债权人的钱各为多少?
根据你提供的资料,简要分析以下几点:
一、子公司与母公司在人格上是相互独立的,但并非意味着在承担责任上的相互独立。
二、实际上,东风公司为东正公司的股东或者叫实际控制人,登封公司的行为使东正公司遭受了损失。
三、20条 规定的是股东的义务与公司法人人格否定 21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果你是为了保护东正公司的利益的话,可以从这两条下手,由股东行使诉讼。
五、如果你是为了银行的利益的话,就要对东正公司的法人人格进行否认,从而使东正公司的股东承担直接责任,因为法人人格否认以后,由股东承担责任,而且是无限责任,即可以使东风公司承担责任。银行作为债权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二、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是由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日产共同出资组成的吗?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1998]823号”文件批准设立的,东风汽车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其下属的轻型车厂、柴油发动机厂、铸造三厂为主体的与轻型车和柴油发动机有关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采取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1999]68号”文件批准,公司以“上网定价”方式,于1999年6月28日成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10元,公众股于同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设立时公司总股本100000万股,其中发起人出资70000万股。
上市之初东风汽车公司持有公司7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70%,2001年东风公司实行债转股,成立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600006)相应的股权转入东风汽车有限公司,2003年,东风投资和日本日产汽车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原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更名为东风汽车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东风投资),东风投资持有东风汽车(600006)70%的股权转入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2003年初,公司将下属的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作为出资与原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康明斯(襄樊)机加工公司组建新的合资公司——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新公司的注册资本逾1亿美元,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康明斯公司双方各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
三、东风汽车总部转移对十堰和周边的经济有影响吗
东风汽车公司总部搬迁,给这座城市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缺失,还有对历史的眷恋和对前景的茫然,东风汽车公司的迁出对十堰市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无形资产方面的影响,35年来十堰一直是东风汽车公司总部的所在地,总部迁出产生的社会影响很大;第二是影响投资热情,由于东风在十堰,带动整个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现在东风总部搬走了,对投资者心理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第三东风总部的搬迁,为总部服务的各个部门也要外迁,使得大量为总部服务的物流、信息方面的人才外流
四、怎么东风有东风商用 东风柳汽 东风股份三个?
下面是每个公司的详细简介,看了你就明白了!
1、东风商用车公司的前身是1969年开始建设,1975年正式投产的第二汽车制造厂(1992年更名为东风汽车公司)中重型商用车制造业务,2003年东风汽车公司与日本日产汽车公司合资组建中国汽车行业最大的合资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后,东风汽车公司原中重型商用车资产及业务全部进入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成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中重型商用车事业部。
2、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汽车合资公司——东风与日产合资的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中国国家大型一档企业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企业、3C认证企业,同时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是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和柳州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3、东风有限于2010年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东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东风有限以苏亚金诚苏亚专审[2010]148号《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截至2010年10月31日净资产517,657,731.96元按1:0.9659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50,000万股,剩余部分17,657,731.96元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10年11月25日,公司在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东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发起人为香港东风投资、东捷控股、华青投资、恒泰投资、泰华投资、泰丰投资、东恒贸易、易畅投资。
五、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公司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人民币1955万元的价格收购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二处(以下简称风神襄樊二处)的资产。
●关联人回避事宜: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
●本公司关联董事承诺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扩大公司轻型商用车涂装及焊装生产能力,满足公司中期事业计划中轻型商用车的生产要求。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公司汽车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本公司将与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人民币1955万元的价格收购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二处(以下简称风神襄樊二处)的资产。
由于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同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2007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由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参与表决的董事不能达到法定人数,因此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襄樊)为中外合资企业,是原由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股份”)和风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风神汽车” )共同出资组建, 于2002年2月3日在湖北省襄樊市注册成立。2002年3月1日,集团股份与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风神”),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风神襄樊的90%股权转让给广州风神。风神襄樊于2002年8月6日重新注册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限为20年。
经湖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风神襄樊于2003年9月新增投资者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风有限”)。同时,风神襄樊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7,6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2,600万元人民币,增加部分7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新增投资者东风有限以人民币现金出资。现东风有限持有该公司74.25%的股权。
风神襄樊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襄樊市春园路火炬大厦,注册资本82600万元,法人代表任勇。风神襄樊经营范围为:从事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在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下接受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生产。截至2007年6月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92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二处资产包括存货及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120.77万元、1318.5万元,总计1439.27万元。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存货及固定资产的评估值分别为29.01万元、1926.28万元,总计1955.29万元。评估增值516.02万元。
风神襄樊自2006年12月停产至今,设备及厂房建筑物均处于闲置状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值,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955万元。
此次交易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扩大公司轻型商用车涂装及焊装生产能力,满足公司中期事业计划中轻型商用车的生产要求。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后,公司将对收购资产进行改造,可以在较短时间内通过较少投资满足公司中期事业计划所要求的生产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管维立先生、刘冀生先生、王开元先生及李家堃先生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看法: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制造成本和投资风险,扩大生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2、上述交易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上述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10.2.1 条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除四名独立董事外其余八名董事全部为关联董事,如果回避表决,则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将低于《公司法》、《公司章程》之有效表决的规定,因此无法回避表决。公司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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