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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新股申购券商提供融资额度是什么意思?

130 2023-12-07 18:41 admin

一、港股新股申购券商提供融资额度是什么意思?

您好!香港新股IPO,券商是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资金去申购新股的,最高可以借本金的9倍资金。例如客户账户资金10万,而券商可以给您提供90万资金的融资额度,去申购新股,就等于您有100万资金去申购新股了的。

二、如果我转券商,会对我现有的新股申购额度产生影响吗?

没影响,按身份证来的,不过据说深市在换券商的时候最好买100股深市股票才开通

三、我开了两个股票账户,其中一个券商在深A有新股申购资格,在另一家券商却没有深A却没有申购资格,为什么?

你托管的券商不同,席位不同,按照规则,你在没有申购资格的券商,你不具备T-2日前市值在1万元以上的资格,所以申购不了。

另即便是有申购资格,也是哪个账号先申购的,中签,也是以哪个账号为准!

谢谢

四、券商集合理财与公募基金有哪些不同,投资哪个比较好?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其实质是一种“准基金类”产品,由于其高准入门槛,管理费与计划绩效相挂钩,被戏称为阳光下的“私募基金”都是专家理财,都以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要投资目标。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与基金产品各自的优点:

券商理财收费更灵活 开放式股票基金的管理费一般为1.5%,还有五花八门的申购费、退出费等。券商理财产品在收费方面则比较灵活。

如正在发行的中信理财2号,不收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只收1.5%管理费和0.15%的托管费,略高于货币市场基金(0.33%的管理费,0.25%的销售费,0.10%的托管费)的费用。而招商“基金宝”的管理费仅有0.6%。 此外,券商还可以与投资人约定其他收费方式。如以市场指数为基准,投资收益超出多少之上,再收取管理费或约定按投资业绩计提管理费等。如“东方红1号”就不收管理费,而是从业绩中提成。通过这些灵活的设计,使投资者支付的费用更为合理,整体而言,较开放式基金还低一些。 券商理财大都有保底 券商集合理财因有自有资金参与,大多带有保底收益性质。大多数券商都用自有资金参与集合理财产品。 如光大证券阳光1号和东方证券东方红1号,自有资金参与比重均为10%;长江证券超越理财1号与招商基金宝的参与比重则为5%,最高不超过1亿。由于自有资金参与,券商将与投资者共担风险。如果出现亏损,也是先亏损券商。但大多股票基金不具有这样的保底功能。 券商理财门槛高 不过,与基金相比,券商集合理财也有一些不足。

首先,券商集合理财参与门槛相对较高,限定性产品最低为人民币5万元,非限定性产品最低10万元。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起点一般都为1000元。投资基金可以采取定期定额的方式,适合中长线持续投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存续期一般都为2年~3年。 开放式基金流动性好 更重要的是,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好,申购赎回的周期一般为2天~3天,随时可以变现。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首先要经历一个短则1个月,长则1年的封闭期。 即使在开放期,非限定性产品的开放日也比较有限,一般为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限定性产品由于流动性好,在开放日内大多可以每天开放。但赎回的时候,“要求提交书面申请”、“资金7个工作日到账”等种种限制,也让流动性打了折扣。 不过,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在很多方面还是与基金有相似之处,产品信息披露、产品规模、销售渠道等方面都较接近。

综合来看,券商集合理财的盈利能力已经得到一定的检验,非限定性产品收益率超过股票基金、限定性产品收益率超过货币基金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相对较为灵活,规模小,受到业绩排名、跟风资金的干扰相对较少。但是流动性不好、门槛高的特点,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更适合有5万元~10万元以上闲置资金的投资者,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投资者。

私募基金,又可以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两者首先不同在于募集方式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公开,而私募基金筹集资金是通过非公开方式,不允许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

其次,募集对象不同,公募基金面向不确定的广大公众,而私募基金筹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

第三,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而私募基金的要求则低得多。

五、履历表上写的试用期与合同上的试用期不同以哪个为主?

所谓试用期,可称之为适应期或考察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双向了解和选择进而约定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限。

实习期则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提高其自身价值的时间或过程,属于学校教育范围。

以上可以看出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是否为学生身份。

试用期受劳动法保护,在劳动合同履行的初始阶段,订立合同的双方具有一定期限的选择权。而学生在实习期,通常情况下与实习单位并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

#02

目的不同

实习期是学生为了满足学校实践课程需要,提高自身素质的一段时期,主要为了充分适应社会,提升个人能力。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相了解,判断互相是否合适,为了更好的双向选择而约定的期间。

#03

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实习期间不用签劳动合同,意味着实习单位与实习生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若发生人身伤害等情形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应按照民事侵权案件来处理。

试用期需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若发生劳动者受到伤害等情形并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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