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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造假”虚增指标手段有哪些?

173 2025-02-15 21:14 admin

一、会计“造假”虚增指标手段有哪些?

手段之一:虚构业务事项,虚增收入规模 个别企业为了完成下达的收入考核指标,采取售后退货不冲减收入的方式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甚至采取先出售再回购的方式,达到买卖双方均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  如某上市公司为避免被标注ST,年末虚构向主要销售方的销售业务,并于次年3月份进行售后退货账务处理。某国有企业向另一国有企业销售一宗商品,确认收入后再从购货方以相同销售价格购入同宗商品,确认为营业成本。实际上,“销售”的商品均未出库,买卖双方也未支付交易对价,所谓的“销售”行为仅仅是几张合同和几笔账务记录。 近期,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六号中对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关联方之间的购销业务,以与非关联第三方的名义核算,虚增收入成本6.6亿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内部抵销不充分,多计收入、成本1.04亿元的违规问题进行了披露。企业上述做法均是通过虚构业务事项,进而实现虚增收入的不同形式表现。 手段之二:利用补助补贴,虚增利润规模 某些企业为了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收入、利润刚性增长指标,不得不采取非常规手段迎合考核要求完成绩效任务。这些非常规手段中,收到各类补助和补贴资金对形成利润增长的影响最为直接。对企业而言,一种方式是将以前年度形成的利润结余以补助的名义在考核年度结转为当期利润;另一种方式是争取政府补贴资金,一次性或分期结转为当期利润。 如某电信公司将前期改制过程中留存的利润以政府补助名义在考核期结转,仅此一项就实现当年利润增长4000万元。据2013年中报披露,66家上市公司截止8月2日收到政府补贴项目资金共计15亿元,这部分资金不论在2013年全额计入利润或者按项目受益期分摊计入利润,都将对资本市场造成重大影响。  手段之三:操纵合并范围,虚增企业规模 企业一般通过组织生产和销售,取得合法收入,并将资金用于提高生产能力,进而形成资产积累和规模提升,实现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但一些企业采取对外投资的方式,取得对其他企业的控制权,扩大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实现企业各项指标快速增长、企业规模快速扩张。

二、上市公司造假很正常吗?

这种状况肯定是不正常的,是股市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制度监管不太完善和上市公司融资动机不纯造成的,有的还是上市公司和相关投资机构互相勾结,特意为了在二级市场制造噱头,收割韭菜造假的,随者市场的不断完善,国家对这样的公司造假行为将严厉打击。

三、造假水晶一般有哪几种造假手段?

我是大伟

今天说说水晶造假的几种常见手段 !

1染色

2加热改色

3灌胶

4养晶

5拼接

6玻璃

1,染色

我很厌恶染色,而且好多加工者染色染的太不走心了,一下子就看出来,你以为我傻啊。

下图都是染色的。

对于爱好者来说,如果遇到颜色太艳的,一定要慎入。如果遇到新品种,先多了解再说。

而且染色都有一个通病,就是染色剂堆积,仔细看,肯定能看出来。上面楼有说纯色的晶体染色很容易看出来的。但是发晶,幽灵,也会染色的。

说染色剂对身体不好我绝对不反对,染色剂里究竟有什么化学物质我也不清楚。也许是什么东西超标的染色剂。但是买到染色的也不要太过紧张,前面说过了,那么一点点还不至于 ,染发也不好,但是也有那么多人染发。买到染色的,要么维权,要么不戴。毕竟,咱们生活在现代社会,接触化工产品的机会多了去了。

2,加热改色

天然水晶在天然的环境中也会改色,只不过那是大自然的力量。人工加热改色则是人为的。人们喜欢天然水晶,我想是因为对大自然力量的震撼吧。

红玛瑙很多很多都是从灰玛瑙加热改色而成的。

浅绿色绿柱石可以加热成海蓝宝,

暗红色的碧玺可以改色成粉红色,

紫色蓝宝石可以改色成粉红色蓝宝石。

改色肯定是把不值钱的改色成值钱的样子。所以你稍微了解一些,就大概能猜到是否改色,毕竟不会有人把值钱的改色成不值钱的。

对于改色的,相对稳定,用水洗用酒精泡都不管用,毕竟始颜色呈现出来的还是石头本身。

这个时候大家注意一下商家给你提供的证书。

证书里有一项是颜色,一项是备注。

有的给了证书,证明了天然,但是有的会写上“颜色未检测”,大家想一下潜台词什么意思吧。

所以建议爱好者,如果不是收藏家,也不要太较劲是否改色。毕竟,人们现在对石头的要求提高了,要透,要好看,这也让加工者们为了可以满足客户需求的产物。

下图是我在网上买了一个小挂件,人家给我的证书。

这个证书不知道真假。因为我就在北京,从别的地方寄来的东西证书是北京开的。。。。

还有一种改色方法是辐照改色和辐照加热处理改色。这种改出来的颜色都相对稳定,不会变色什么的。但是射线辐照之后还是会有辐射残留。这些需要检验。放射性在国家定制的标准以下,对身体无害才可以售卖。这个就要看加工者的良心了。

无色托帕石辐射成蓝色货黄色托帕石。等等。

辐照这种东西我不懂,所以就不说了。

3灌胶

灌胶前面说了,增加出产率。不怎么排斥。不说这个了

4,养晶

我的理解就是拿一块水晶当做种子。然后用高科技的方法模仿天然水晶生成的方式,在这个种子上再长出水晶。

养晶的特点就是,通透,无暇,便宜。

天然水晶大部分都是有瑕疵的,尤其是手串。所以鉴别起来挺容易的。但是像黄水晶,茶晶,白水晶,很难用肉眼鉴别。还是建议送检。

5 拼接

挺有名的一张图了吧,葫芦的腰上是拼上去的,这种水晶基本上就是冒充,里面的东西不是天然的

6玻璃,熔炼水晶

玻璃冒充水晶的其实我觉得挺少的,因为基本都会切面,镀彩,施华洛世奇元素。

有人说玻璃里面有气泡,水晶里面没气泡。

熔炼水晶则是加热到一千多度将水晶融化,然后冷却。但是在高温熔炼后的水晶就已经不是水晶了,回炉重造了。水晶球出现熔炼水晶的几率较大。熔炼水晶可以被称为==高级的玻璃

四、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怎么处罚?

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也非常严格。相关部门一旦发现上市公司财务作假,即会对上市公司给与一定的处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投资者也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

五、你见过哪些逆天的造假手段?

岳飞手书《出师表》

除了《前、后出师表》原文,手书还后附有岳飞所题跋云——

绍兴戊午秋八月望前,过南阳,谒武侯祠,遇雨,遂宿于祠内。更深秉烛,细观壁间昔贤所赞先生文祠、诗赋及祠前石刻二表,不觉泪下如雨。是夜,竟不成眠,坐以待旦。道士献茶毕,出纸索字,挥涕走笔,不计工拙,稍舒胸中抑郁耳。岳飞并识。

——然而这都是假的。

先说这两篇岳飞手书造假逆天的地方——(一)岳飞与诸葛亮自古就常被拿来比较,其志向、才能、功业多有类似之处。《宋史·岳飞传》赞道:“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如果此字真为岳飞所书,更加可以用来证明两位英雄的共鸣。

(二)岳飞本人是三国粉,而且还是蜀汉粉。史载他曾自勉“使后世书册上有岳飞之名,与关张辈相仿佛耳”,同时还曾公开“指操为奸贼”。那么他对于诸葛亮的敬仰也是非常合理的了。

(三)南阳武侯祠在岳飞治下。岳飞自收复襄汉后,以此为北伐基地积极建没。南阳、襄阳、江陵等三国历史上的荆州故地都在其负责的京湖战区辖下,所以书中才会有夜访武候祠的故事。

(四)卷首还有明太祖朱元璋所题八字评价“纯正不曲,书如其人”为其背书——皇家藏品品质多有保证,一般人也不敢伪造明太祖的御笔吗不是?

这两篇手书有历史背景、有英雄情怀、还有一定的艺术价值,被认为是诸葛亮以后历代名人所抄《出师表》中最有名的书法作品。所以其碑刻被南阳武侯祠作为镇祠之宝所珍藏,历史上的知名度也很高——全国各地,只要你看得到的武侯祠、岳飞庙或者这两位的纪念馆,必然少不了这著名的书法伪作。

上面也说了,不管名气多大,最终还是被证明是后人伪托的赝品,主要证据有以下几点——

(一)字迹不对。

岳飞的孙子岳珂是书法收藏大家,他的《宝真斋法书赞》收集品评了各家书法,对岳飞的总结为“字尚苏体”,与此二书有明显不同。后来张政烺先生也说过:“我曾见过古往今来著录石刻文字的书无数,和碑帖铺打交道已五十年,所见拓本成千上万,内中曾见伪造的岳飞书《前后出师表》的各地刻本。”

(二)时间不对。

如手书所附跋所述,岳飞是八月十五日之前几天路过南阳的时候所书。但是历史上的当月十二日,岳飞正从鄂州启程赴临安面见赵构去了,不可能临行前背道而驰,特意绕道几百里取途北面的南阳。

(三)没有避讳。

《出师表》中有“未尝不叹息痛恨于灵也”,然而“桓”是宋钦宗赵桓的名讳,南宋人的习惯是改称“元灵”。至于要说岳飞没有没有那么敏感,参见这个回答(北溟客:「帝手书曹操、诸葛亮、羊祜三事赐之。飞跋其后,独指操为奸贼而鄙之,尤桧所恶也」岳飞的答案赵构满意吗?)。

另一个例子是同样对宋钦宗的称呼,岳飞的文章里从早期的“二帝”到后来的“天眷”(皇上您亲戚那谁),就是为了不被人抓住文字上的把柄。

所以,当代岳飞研究的权威王曾瑜先生,总结的非常不客气——“江南俗语说,满饭好吃,满话难说。但在此请恕我说一句满话,有了以上三条理由,任何企图证明此件书法为岳飞真迹的努力,只怕永远是徒劳的。

及至目前,比较有把握可以判断为岳飞真迹的,只有南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所录十一帖,和南宋《凤墅帖》所录三帖,一共14帖书法。你们感受一下武穆真迹的画风——

回头说一下,(伪托)岳飞手书《前、后出师表》这两帖历史上最著名的赝品的由来——

这两篇书法作品,最早出现是在晚清,由袁世凯的叔父袁保恒收购而来。当时除了明太祖的八字手题之外,还有“元四家”黄公望和明朝开国元勋刘伯温所书的跋——然而袁氏当时就断定后两者应该是后人伪托名人的字迹,于是撤去后跋。但袁氏鉴赏手书原文艺术价值,仍然相信这就是岳飞本人墨宝:“英风浩气,轶群绝伦,非忠武天人不能为”,之后到光绪年间方勒石成碑。然而,对于此二帖的真伪,自清代以来就有所争议。最初持异议的清人欧阳辅,甚至将造假者直接定位为明成化年间士人白麟。原因就是,这位白先生的前科非常之光辉、手段非常之大胆、水平非常之高超——他还伪造过苏轼手书《醉翁亭记》!——这个伪作著名到甚至还骗过了后来隆庆朝的内阁首辅高拱勒石刻碑……

如果这个推断是真的,那么这个胆大包天的明代骗子所伪造书法的特点主要有几个——

1、专门挑选传世名篇(《出师表》《醉翁亭记》直到今天都是中学教科书必备古文);

2、伪托的书写者不但挑选名人,还要是与作者有共鸣之人(岳飞与诸葛亮、苏轼与欧阳修);

3、配套历代名人的序和跋(搞不好连太祖朱元璋的御笔都敢作伪)。

可见因为岳飞知名度太高,从明清时代开始就被骗子盯上,成为文物造假的重灾区。其他伪托岳飞名义的书法赝品还有——

《还我河山》

《尤相帖》

这个是2011年才新冒出来的伪作,后面还有杨继盛、史可法、蒋廷锡等名人的题跋。要么是大明朝的白麟先生又骗过了一票历史名人,要么就是清代以后书法伪造界里又出现了新一代的大神。

(这篇文章的选取更加有意思,等咱家有空展开又是一大篇……先土鳖抗铁牛

原文“尤相类也。将军前在南阳,建此大策,常以为落落难合,有志者事竟成也”,出自《后汉书・耿弇传》,是汉光武帝表彰云台二十八将之一的大将耿弇。南阳大策说的是建武三年耿弇自请攻略齐地,至此终于完成,史称其“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岳飞如果抄写这段史料,那背景就应该是岳飞屡次向宋高宗建议北伐,然而九妹缩卵总是不答应。这既是在自陈心迹,也是在以东汉名将事迹自勉。

这个标榜是“岳飞真迹”的书法条屏,最早是2011年在扬州被公布的。当时引起轰动,原因不但因为有可能是传世的唯一岳飞手书真迹(其他都是碑贴拓印),而且还有嘉靖谏臣杨继盛手书的“武穆真迹嘉靖二十年椒山杨继盛书”,民族英雄史可法的题跋,清代大臣钱廷锡详述其传承经过等等——这操作手法是不是很眼熟啊?——题字的收藏者不但一水的历史名人,还是志向、经历与被收藏者很有联系的历史名人。

大家知道,文物是没有办法决定收藏者的,许多著名文物书画上都免不了不知名收藏者、或者声名不佳者的题字,然而这幅岳飞真迹却好生运气——杨继盛在嘉靖二十年尚未中进士,家境也并不好,但好巧不巧就能收到已为神品的南宋岳飞手书,成为其第一个收藏者;而据钱廷锡的提跋称,第二个收藏者是杨继盛的死对头严嵩,这位一代奸相也没有留下题跋污染岳王真迹;一直到史可法才留下第二段题字……好巧好巧。

扬州当时煞有其事地请来国家博物院专家来鉴定,最后专家的意见很……怎么说呢?含蓄?

国家博物馆两专家昨扬州鉴宝 “岳飞条屏”尚难定真伪

两专家表示虽然最终还不能确定就是岳飞真迹,但是书法非常流畅、“贯气”,从书法的墨色、纸的颜色可以断定为“老纸”,是一件“旧东西”,所以无论真伪,这幅条屏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物价值。

评论区有人列举了反对岳飞手书《出师表》是伪作的的某篇“大作”,原文如下——

论有关岳飞评价的争议-中国社会科学网

我只能说作者既不懂历史,也不懂书法,更不懂文物。比如文章转引某位地方博物馆长的意见说:“通常情况下,只要纸张确认为宋代,那么是岳飞真迹的可能性就相当大了”

——赝品书画要用旧纸这难道不是常识?!连宋纸都不舍得用的文物贩子不如去秀水街卖LV包包去得了,请不要侮辱我们历史发明界的智商!

上述《尤相帖》是2011年在扬州公布的,据说是2009年的山东某无名收藏家拿出来的;

无独有偶,2009年,同在扬州的某收藏家花了120万元买得岳飞手书《前出师表》四条屏,来源是贵州老汉祖屋房梁上掉下来的……

另外在2007年,苏州还有市民拿出了《前、后出师表》两份手迹,题字的有朱元璋、韩世忠、左宗棠等民族英雄。

——盛世出蛾子啊!

六、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意义?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投资者获取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必要途径。因此,研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

1. 保护投资者利益。通过分析和评价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可以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帮助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2.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良好的会计信息披露可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3. 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研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可以帮助监管部门了解企业的会计行为是否合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4. 推动企业内部治理。通过研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可以发现企业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企业加强内部治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

根据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上市公司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

这里的报告包括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是必须披露的。

八、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公开的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八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市规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定。

九、上市公司的股东户数会造假吗?

不能作假,因为证劵交易所明确规定,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占总股本5%的,需要呈报给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在证劵报上传给证劵交易所,否则会予以严重处罚,所以这一规定可以防止大庄作假,关于散户和小股东则无法确定是否有作假违规操作。

十、上市公司业绩造假处罚规定?

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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