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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药品分类?

169 2024-03-19 10:45 admin

一、零售药店药品分类?

药品分处方药,非处方药。共有七科,即内科、外科 、骨伤科、妇科、儿科、皮肤科、五官科。各科药品有的还分内服外用药,还包括不同剂型。 其中非处方药还分为甲类、乙类。(红色OTC标志为甲类、绿色OTC标志为乙类)

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条件是什么?开办药品零售?

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1.药品销售涉及人身安全,国家对药品零售的管理和监管非常严格,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和标准才能够获得许可证。2.除了符合相关法规制度以外,还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和合适的人员管理。在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前,应该了解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完善相应资质和文件,同时也要认真选择合适的营业地点,进行商业规划和人员组建等各项工作。

三、药品批发企业可以从事药品零售吗?

不能. 因为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方式是批发. 除非再办一个药品零售的许可证.

四、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陈列要求包括哪些?

项目

内容

一般要求

①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②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特殊要求

①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②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③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④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⑤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⑥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不得陈列

①第二类精神药品;

②毒性中药品种;

③罂粟壳

中药饮片

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

①装斗前应当复核:防止错斗、串斗;

②应当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

③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当:清斗并记录

五、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的区别?

1、二者的销售对象不同,药品零售针对的销售对象是个人,而药品批发企业不能将药品销售给个人,而是应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

2、二者的监管部门不同,药品零售企业由当地市、区、县食药监局监管;药品批发企业由省、市食药监局监管。

3、二者执行的GSP检查标准不同。

六、新型药品零售的特点?

药店零售终端增速连续3年超过公立医院。预计未来,药店终端在药品零售市场中所占的销售比重将继续上升。假设医院药品市场与药店零售市场形成“五五开”格局,药品零售市场将有数千亿元的增量。

七、什么是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指的是将药品直接销售给患者的单体药店。

零售企业销售药品,必须遁守的原则:销售处方药,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并做好销售记录;甲类非处方药,需药店的执业药师指导选购,乙类非处方药,可由患者自行选购。

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可开业。

八、零售药店药品标识颜色?

药房的药品分类管理标识牌,是有颜色区别的规定的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药品要求分类管理,所以药品在陈列时:

1、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存列。(挂非药品区绿牌)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开陈列。(挂处方药区绿牌和非处方药区绿牌)

3、(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这两大块中再分)口服药与外用药要分开,注射剂要分开。以上药品分类陈列以后还要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各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示如:抗菌消炎药、消化系统药、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等)

4、易串味药要有专用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易窜味柜)

5、拆零药品要集中放于拆零专柜或抽屉。(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6、危险品不能陈列,必须陈列时应该用空包装。

7、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钱应写正名正字。(挂绿色牌:中药饮片区)

8、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要陈放在2—10度的冰柜里。

9、还要在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设不合格药品柜。(贴红色不合格药品柜及时贴)。

10、大型零售企业,验收一时半会验不完,应该设一处待验区,挂黄色牌。小型零售企业一般进货就验收完毕,一般不设待验区。

九、药品零售企业如何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首先,药品零售企业要明确哪些品种需要建立药品质量档案,这是GSP具有规范性要求的。

①首营品种,②主营品种,③除首营品种之外的其他新经营品种,④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品种,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监控的品种,⑥药品效期较短的品种,⑦药品质量不稳定的品种,⑧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品种,⑨其他有必要建立质量档案的品种。其次,药品零售企业要明确药品质量档案应收集哪些相关资料,这一点十分重要,也是部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比较模糊的地方。这里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所谓药品就是要查看药品是否具有准字号(应注意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所谓质量就是收集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还应该收集供货单位(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等,所谓档案就是将收集的各种资料按先后顺序集中装订成册,要求美观大方等。药品包装应该收集最小包装(可以使用复印件),比较简短收集;药品标签如果进货时不向供货方索取,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收集药品标签就会有些困难;说明书留存有困难时也可以采用复印件;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供货单位(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等不仅要在签定供货合同时作为合同的必要条款,还要在进货时向供货方索取,否则,收集是比较困难的。最后就是填写《药品质量档案表》,并给予认真分析和评价,确定是否列为合格经营品种。确定为合格经营品种的,再制作药品质量档案目录,将收集的相关资料按药品质量档案目录顺序号编辑、装订成册。

十、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定义?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 之规定,将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类: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 “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注:( 这里“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是指药品批发企业将购进的生产所需的原料药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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