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
公司分为 股份有限公司 和 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想要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需要收购公司的大多数股份,需要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 。那么, 上市公司收购 非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注意些什么?今天,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股权转让 后公司股东不宜少于2人。 如果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少于2人的,即意味着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根据《 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的股东即须承担可能会负 连带责任 的风险。 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并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老乎培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明晰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股权受让方应就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 股权转让合同 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4、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股权受让方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5、调查目标公司的对外 债务 目标公司的对外债务的存在及数额对股权受让人来说至关重要,决定了受让方接手公司后能否顺利经营及实现收益目标,同时因其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因此可以说是股权转让中的最大风险所在。因此,股权受让人应用尽可能的方式来调查目标公司的对外债务,同时让股权转让人对债务的具体数额作出明确承诺顷大,并约定好转让人违反承诺应承担的 违约责任 。 6、受让方应查清转让方是否已经就其认缴的出资额实际缴付了出资。 7、应查清转让的股权是否有瑕疵,是否被法院冻结、是否有出资瑕疵等。 8、起草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侍唯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转让合同内容必须体现受让方对目标公司的调查结果,同时必须载明转让方对目标公司资产、经营状况、对外债务等重要情况的陈述及保证。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 律师 或专业人员起草。 9、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应立即进行对目标公司的印章、财务资料、资产、办公场所等实物的交接,以免转让方转移资产或虚构债务。 10、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应尽快进行变更工商登记,以尽快明确受让方的股东身份。 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并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应尽快进行变更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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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收购意向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后期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二、收购方需要内部达成收购决议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三、被收购的目标公司召开会议。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东会决亦是收购和约的基础文件。四、对被收购目标公司开展调查,了解要其的基本经营财务等方面情况。五、签订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作出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协议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问题。股东变更、法人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及办理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因此建议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应拉长支付时间,预留部分保证金待上述程序办理完毕时支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羡樱兄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兄袭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颂隐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