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有哪些?防范债务风险的措?
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1、进行任何交易,应当签署书面合同或者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备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有据可查。
2、履行交货或者付款义务时,应当取得收货单、送货单、收款收据等资料,这些资料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重要证据。
3、保留交易对方的身份资料,比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保证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能快捷地找到债务人。
4、债权债务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债权债务形成或者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2年将丧失法律的强制性保护。
5、妥善保存一切债权债务资料,而且最大限度地保留原件。
二、防范债务风险的意义?
财务风险预警与防范的研究意义:1、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领导者、经营者及财务人员必须提高财务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对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并加强管理。才能减少各种不利因素造成的财务风险,使企业财务管理有序有效,保障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一系列的倒闭破产事件,大都是因为忽略了对企业财务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而导致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甚至资金断流。可见,如果一个企业想要实现可持续的长期发展,就必须要学会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3、财务风险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影响也愈来愈大,现代企业必须充分了解财务风险的成因,建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企业发展中的各种财务风险,确保企业向着合理、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防范的方式有哪些?
以我的经验,风险主要来自资金方。如果是正规机构,比如银行,则协议不会埋坑;如果是民间机构,最好的方式是带上律师一起。其实,一般律所律师一年的服务费也不过几万,完全是性价比首选。
四、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做好风险评估和管理对债务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化解。
2. 多元化债务结构通过多元化债务结构,包括分散债权人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方式,降低债务集中度,减少债务风险。
3. 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债务人应及时准确地向债权人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以增加债权人对债务风险的了解和判断。
4.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预警债务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化解。
5. 加强监管和法律保护加强对债务市场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债务市场的规范性和
五、银行如何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银行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定期审查债务投资的合规性和风险情况,加强对地方政府主体评级和经济情况的研究。
同时,银行应加强对相关地方政府的合规性和财务状况的审查,并掌握其借款用途和借款实际投资情况,以及清晰了解相关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另外,银行还应该优化跨市场风险分散方式,严格控制地方收支财务风险,保证自身的资产负债表、风险管理政策和流动性管理政策符合监管政策要求,从而有效管理和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六、企业债务风险该如何防范?
对于该等风险的防范措施:
1、股权收购中,由于企业对外主体资格不因内部股东变动而改变,相关债务仍由企业自身承担。但收购方需向转让股东支付对价,并且很大程度取决于股权转让时的企业净资产状况。如果受让股权后,因被隐瞒或者遗漏债务暴露导致被追索,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或者拍卖,股权实际价值必然降低。除了在收购前审慎调查目标企业真实负债情况外,还可在并购协议中要求转让方做出明确的债务披露,除列明债务外(包括任何的欠款、债务、担保、罚款、责任等),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受让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这种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遏制转让方隐瞒或者遗漏债务的作用。
2、在资产并购中,交易标的为资产,需要保障所收购资产没有附带任何的债务、担保等权利负担(如不存在已经设置抵押情形;房地产不存在建筑工程款优先权等)。对于完全依附于资产本身债务,不因资产的转让而消灭,必须由转让方在转让前解决,否则应当拒绝收购。
3、在国有企业改制的产权收购中,由于目前国内司法实务将企业资产视为偿还债务的一般担保,贯彻“企业债务随资产变动而转移”的处理原则,这一做法不同于一般债务负担的处理结果。“债务风险隔离”制度:针对上述情况,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有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执行:“出售企业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售出后,债权人就出卖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原企业债务起诉买受人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请过该债权,买受人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出卖人追偿。如债务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债权,则买受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出卖人。”该条对收购方具有“债务风险隔离”的作用,虽然增加程序的繁琐,但要求出卖人履行公告通知申报债权的程序,是国企改制收购中不可缺少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
4、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并购交易需保障股权或资产安全性、避免债务风险,如果在审慎调查和并购协议条款设计(相关保证与承诺、违约责任条款等)妥善处理,可在法律层面上降低有关风险,但在事实层面上,并非百分百安全。并购交易中的债务等风险可能潜伏一段时间才会暴露,如果转让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转移财产或其偿债能力因客观情况而大大降低,即使转让方承担责任,但由于无财产清偿,收购方仍将遭受损失。所以,为规避风险和提供交易的安全保障,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设立担保机制,即要求转让方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抵押、质押或者提供具有代为偿还能力的第三人担保。在转让方没有偿债能力后,可以行使担保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1)树立风险意识,严格审查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2)要注意审查担保人的主体资格;(3)健全担保程序;(4)适当运用反担保;(5)注意运用保证责任的免责条款。
七、内部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内部审计风险的防范:
内部审计所具有的各种风险既相互联系又各有其特性,通过提高内审人员的工作质量等各种手段,审计风险是可以大大降低的。因此,只有紧紧抓住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这个主要矛盾,才能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1.进行经常性的内控制度审计,从根源上降低审计风险。在经济发达国家的企业中,内部控制制度被广泛采用并日趋完善,在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财产安全,实现经营目标的有效手段。内控制度审计就是对标准化的控制程序即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遵循性、科学性进行定期测试与评价,以验证其是否完善和有效,督促其有效进行控制。它要求审计人员在进行基础审计时,对每一个审计发现都要从内控制度上找根源,对审计取得的各种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实质性测试,它可以起到风向标或导向的作用,引导审计向薄弱环节延伸,查出真相,恢复事物的本来面目,减少审计风险。
2.严格执行各项内部审计制度,不断规范内部审计工作。首先,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程序,把规范作为衡量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质量的标准尺度。其次,内部审计工作岗位分工要明确,实行主审负责制,要加强审理和审批制度,做到职责清楚、行为规范,严格按审计准则要求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以降低审计风险。再次,要明确建立审计承诺制度,正确区分被审单位的责任和审计责任。如在审计前,要求被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及其财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书面承诺。在承诺的基础上,审计人员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分析,对照送审资料进行去伪存真的鉴别和确认真实可靠后,再按审计程序进行。
3.积极借助外部力量,帮助提高审计质量。为弥补内部审计的不足,应适当借助独立性较强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力量,对一些特殊项目实施审计。同时,实行外部审计评价制度,建立专家库,聘请外部审计专家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效率加以评价,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另外,应适当开展交叉审计,使审计真正具有独立性、客观性,避免因行政干预而无法审计或审计结果不实的现象发生,减少审计风险。
4.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首先,审计人员应遵守审慎性原则,对每一个审计项目所包含的风险都要有一个合理的估量,切不可捕风捉影、人云亦云,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其次,注重审前调查,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其经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定好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降低审计风险。再次,应尽力将审计工作向事前、事中转移,使审计工作提前介入到审计项目的每一个环节,定期抽查,把违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5.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防范审计风险。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思想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质量的好坏和审计风险的大小。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对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起着根本性作用。首先,应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关注意识和职业判断能力。如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针对不同的审计案例,分析了解被审计对象的不同表现形态,运用辩证的逻辑思维方式,去感知审计事项中可能出现的实质性问题。同时,应掌握灵活的工作方法,对所收集到的审计资料、信息等,通过系统化整理、综合分析,获取全面有效的证据,以透过现象看本质。其次,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审计工作,不仅要考核业绩,还要评价诚信,对审计人员的腐败行为要加重处罚,避免因审计人员自身不洁导致审计结论失真而带来的风险。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要注重培训的时效性,做到学用结合,避免形式主义,培训一次就要在业务水平上提高一步,尽快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
八、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措施?
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的措施包括加强债务管理、加强政府预算监督、加强财政透明度和定期披露、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加强风险警示和防范风险传染等。同时,需要改革财政体制,合理分配财政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流向实体经济,实现债务去杠杆。
更加重视市场监管和公众参与,全面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提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风险管控水平。
九、威海民间融资的风险如何防范?
监管工作实行主监管员制度,主办银行制度,非现场监管制度,现场检查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管理制度及行业自律制度等12项制度。其中,主办银行制度强调民间融资机构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选择主办银行确定合作关系,严格要求民间融资机构定向私募资金由主办银行托管。除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管理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外,均是对《办法》的细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和行业自律,有利于提高民间融资机构管理和自律水平,促进行业稳健运行。
监管工作实行外部审计、风险提示的具体措施,以及监管部门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整改、责令停办业务及移送司法机关等监管措施的时机。
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两类公司的经营规范分别作了要求,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包括对投融资行为、业务流程、业务管理、财务制度、资产分类及拨备、呆坏账核销的规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包括对服务区域、业务流程和财务制度、信息审查、收费标准、服务体系的规范。
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政策?
一是在宏观政策及金融市场宏观层面,做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机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培育健康区域性、行业信用环境,建立贷款风险共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发放贷款。
二是在金融机构层面,紧跟政策导向,加强风险治理。严控贷款流向,避免流向产能过剩、房地产等重点风险领域。增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综合运用重组、债转股、核销等多种手段,化解不良资产。
三是在金融监管层面,加强审慎监管,保障金融体系高效稳健运行。优化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债务、地方隐性债务等金融统计工作,监测可能产生金融风险的领域。实行全面监管、穿透监管和协同监管,杜绝金融机构违规向房地产及城投平台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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