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板上市条件?
旧版核准制下的主板发行上市条件中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净利润累计超过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等。
二、深市主板上市条件?
深交所主板的上市条件如下: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4、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5、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6、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7、最近三年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8、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上海主板上市条件?
主板上市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4.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四、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一、香港主板上市要求
1、公司类型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收入要求
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合RMB4395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合RMB1758万元)。
3、上市市值
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合RMB8790万元)。
4、最低公众持股
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5、管理层状况
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6、股东数量
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7、信息披露
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
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二、香港主板上市程序
日数(H - ?)和要求材料
H – 25 向联交所上市科
· 缴交首次上市费的全数 H - 25 作上市排期申请
· 较完备的招股章程草稿及上市时间表初稿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期间首两年的经审计账目副本
· 有关发行人于上市后的关连交易建议的书面陈述
H – 20 文件提交 (第一部份)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尚余期间的账目及账目调整表草稿
·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备忘录或同等文件的初稿
· 发行人与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间,以及发行人与其保荐人之间的合约初稿(只适用于H股)
H – 15 文件提交 (第二部份)
· 盈利预测的备忘录初稿
· 董事/监事者正式签署、按附录五B/H/I表格的形式填具有关其它任何业务的正式声明及承诺书
H – 10 文件提交 (第三部份)
· 《公司条例》规定的附件 文件提交
· 正式上市通告的初稿
· 认购证券的申请表格初稿
· 证券的所有权文件或证书的初稿
· 有关发行人正式注册成立及其法人地位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副本( 只适用于H股)
H – 4 正式上市申请
· 包括正式签署的《上市协议》在内的有关文件的最后定稿
上市科推荐或拒绝申请 拒绝
可选择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推荐
H 上市委员会聆讯 批准
· 依据《公司条例》将招股章程注册
· 向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正式文件
发行招股书 及上市通告 证券开始买卖
三、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
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合RMB4.395亿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2、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合RMB4043万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
3000万港元(合RMB2637万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合RMB35.16亿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
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信息披露
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6、包销安排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四、香港创业板上市流程
批准上市
向联交所申请排期
上市科推荐/拒绝上市申请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
刊发招股章程
股份买卖
申请人可向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申请人可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
预计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前至少25个营业日
五、主板上市的条件?
1.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合法续存的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人的股份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
5.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近3年主业、董事、高管无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
六、A股主板上市条件2021?
上海证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体资格
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二)公司治理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三)独立性
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独立。
(四)同业竞争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关联交易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六)财务要求
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七)股本及公众持股
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八)其他要求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A股主板上市的条件?
条件如下:
1、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2、股东人数要求已经取消。
3、总股本4亿以上的,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10%。
八、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
公司在A股主板市场上市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4、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5、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6、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7、最近三年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8、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九、澳大利亚主板上市条件?
1、利润测试选项提升门槛。拟上市实体综合年利润最低标准由$ 400,000提高到$ 500,000;
2、有形净资产标准由300万澳元升到400万澳元;
3、市值测试标准由1000万升到1500万澳元;
4、引入20%的流通股最低比例;
5、股东分布应用统一测试标准,至少有300位无关联方持股人,每位至少持有价值$ 2,000的股票;
6、要求遵循资产测试标准的实体向市场披露“两个完整财年经审计”账目,及申请上市前12个月内完成的任何重大并购交易,以及与上市有关的任何并购交易计划;
7、 遵循资产测试标准的实体运营资本不得低于150万澳元。
十、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全面解析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板和创业板为企业提供了不同的上市渠道。两者在上市条件、融资规模、投资者结构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对于企业来说,选择合适的上市板块对于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将为您全面解析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两者的异同,为企业未来的上市之路提供参考。
主板上市条件
主板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要交易板块,是资本市场的主阵地。主板上市公司通常规模较大,业务发展较为成熟,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主板上市的主要条件包括:
-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 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 最近3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 最近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 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股
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是证券市场的创新层,主要面向具有较强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创业板上市的主要条件包括:
-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 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最近2年年均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 最近2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 最近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 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股
主板和创业板的差异
从上市条件来看,主板对企业的规模、盈利能力、营业收入等指标要求更高,而创业板则更加注重企业的成长性。主板上市公司通常规模较大,业务发展较为成熟,而创业板上市公司则更多是一些具有较强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企业。
此外,两者在融资规模、投资者结构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主板上市公司的融资规模通常较大,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融资规模相对较小。主板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结构相对稳定,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结构则更加活跃。
总之,主板和创业板为企业提供了不同的上市渠道,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业务特点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上市板块,以实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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