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要连续缴费,如果当月不按时足额缴费,下个月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是单位参保欠缴三个月内补齐欠缴医保费的,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是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欠缴超过三个月的,从补缴到帐的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是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欠缴三个月内补齐医保费的,从补缴到帐之日享受享受,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和不享受医保待遇,欠费超过三个月,医疗保险关系自动中止,个人要再缴费的话,需要凭本人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医保续保手续后,恢复医保缴费。
如果是医保缴费中断的,不论是单位参保的还是个人参保,即使补缴医保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都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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