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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公司负债自己要承担吗?

235 2024-03-17 22:12 admin

一、投资的公司负债自己要承担吗?

投资了该公司就应该只公司的股东。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特殊情况下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劳动仲裁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劳动仲裁是对劳动者和公司发生纠纷时作仲裁的,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不用对公司内的具体事务负责。

三、只有分红权的股东要承担亏损吗?

只有分红权的股东并不必然承担亏损,因为公司亏损并不意味着所有只有分红权的股东都会受到亏损的影响。

股东在公司中拥有不同的权益,包括投票权、知情权和分红权。投票权是股东的核心权益之一,它可以参与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重要决策,最终决定公司的走向。

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决策,这对股东来说也是重要的。

分红权是指股东有权利获得公司派发的红利,而亏损并不直接影响股东的分红权利。但是,如果公司在经营的某种情况下导致亏损,股东需要按照其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公司的分红率来计算其应分配的红利,而这个计算结果并不是直接与你的投入相关,也就是说,你投入的公司资产并不直接决定你可以分到的红利数额。

因此,拥有分红权的股东并不会在公司亏损时承担亏损。但是,股东需要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以便判断其投资是否值得。

四、公司负债没有分红的空股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控股股东是公司终极权益人,该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剩余索取权,股东作为投资人对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享有债权期待权。

在实践中,如果在控股股东对外巨额负债而无法偿还,后被债权人起诉最终成为被执行人的,该控股股东在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但其入股公司经审计有未分配利润,而该股东利用其大股东优势地位长期不召开股东会对该利润予以分配,为保护债权人利益,能否申请法院对该股东依其投资比例应享有的分红款予以强制执行,尚没有法律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要尊重公司的独立人格下的公司意思自治,又要能平衡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五、公司认缴的小股东要承担全部债务吗?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进行清偿。公司的经营所得及注册资本不够清偿债务的,由公司全体股东进行清偿。公司股东是公司的发起设立人,对公司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公司认缴的小股东,也属于公司股东,要按所持股权数与债务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而不是承担全部债务。因此,公司认缴的小股东,不需要承担全部债务。

六、股东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任何责任都算?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相关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个人用借来的钱入股,公司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股东个人债务一般不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对股东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求强人释疑;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贷款,其他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应属于挪用公款或是职务侵占 ,应该报警处理, 而对其贷款的放贷方若没有与其恶意串通等行为的话应属于善意第三人, 该公司不能以其他股东不知情为由而拒绝以公司名义还款, 但这里边从头至尾就没有公司其他股东什么事, 只要其他股东对公司认缴的出资已经完成出资义务即可免责, 即使认缴的出资义务未完成, 也只须在应出资金额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可. 而且据题主所言明显不属于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的情况, 所以也不用考虑刺破公司面纱的事宜

综上, 该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偿还贷款是不可避免的, 但该公司可以向已经过世的法定代表人个人遗产申请民事赔偿 如果实在偿还不起就申请公司破产吧

一孔之见, 期待专业人士权威解答

九、公司法人在股东不知情情况下以公司名义借款私用并加盖了公章。公司其他股东要承担债务吗?

不需要的。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扩展资料:公司法律责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2、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十、办理公司注销委托代理人要承担法律和其他责任吗?

如果受委托人(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行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在代理权限内的行为法律后果由委托人(被代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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