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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破产跟公司破产区别?

97 2023-12-20 09:47 admin

一、公司控股股东破产跟公司破产区别?

公司控股股东破产跟公司破产是有区别的,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是个人破产,嗯,是由于呃公呃公司控股股东个人的投资或者是其他的行为,造成了自己在资资金上的嗯短缺,资金链的断裂。但是公司破产是是一个真公司的整体整体的一个行为,所以说这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公司破产是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进行相映的程序,然后对呃国家器所欠的税款,员工的工资和社保等相关的费用,还有是债权人的债务,都应该有一个妥善的安排。

二、公司出现破产原因股东必须多久申请破产?

公司破产后股东必须3个月以后才能申请破产

三、股东可以要求公司破产么?

股东不可以要求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是有条件限制的,公司自身的负债长期不能够清偿,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这个时候公司才能够向法院申请破产申请。或者是债权人认为债务人公司无法清偿债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但股东不能要求公司破产这也是为了避免公司恶意破产。

四、股东破产公司如何处理?

如果破产的是企业法人股东的,则其对公司所拥有的股权会作为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如果全部股权都用来清算抵债的,则该股东会丧失公司的股东资格。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公司破产股东们怎么赔付?

公司破产,所有股东应按各自股份所占比例承担相应亏损。

六、公司破产会追究股东吗?

公司破产后,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的清偿,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七、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扩展资料1、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概念,都是法人实体,都只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以破产财产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保险和税金后,剩余财产平均分配给无担保债权人,公司解散。解散后,公司及公司股东不再对债务承担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一个自然人单独设立的有限公司有特殊情况,可能该单独股东会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八、股东破产对公司会产生什么影响?

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另外,《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公司破产前股东能撤股吗?

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撤股,只能转让股权,转让之后就无需承担债务了。

十、企业破产重整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公司破产不需要股东同意。

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公司破产与否是不需要公司股东同意的,而是由法院进行裁决。股东可以协商一致将公司清算、解散。当然,股东也算是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称为自愿破产,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的,称为非自愿破产。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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