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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位股东?

160 2023-12-16 07:54 admin

一、什么是单位股东?

法人股东(Corporate Shareholder) 法人股东亦称单位股东,是指以 公司 或集团(机构) 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

公司股东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是 企业法人 。一般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均有权对公司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 而没有专门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5条规定:“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 连带责任 的出资人。” 企业法人对公司出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前提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该企业法人必须依法存续,即企业法人应当具备《民法通则》 规定的条件,未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不存在被撤销、解散、宣告 破产或其它终止企业法人的情况。

二、国有股东担保最新规定?

国有企业对外担保会形成国有企业的或有负债。为此,对国有资产造成或有损失。那么在担保过程中,必须经由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准方可对外担保。同时,国有企业在对外担保时还必须经过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此,在申请国有企业担保过程中,审批条件比较严格。

三、国有股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您好, 国有股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持有公司股票,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权利;

二、委派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享有公司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按规定增购、受赠、转让或质押股份;

五、查阅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可对此提出建议和质询;

六、依照所持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及其它分配形式的利益;

七、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侵犯国有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八、公司终止并依法清算时,按股份比例分得剩余财产;

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四、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是谁?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务,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廊坊银行股东是国有控股吗?

廊坊银行的股东不是国有控股的。廊坊银行是地方性股份制银行,是由多个股东代建而成的,我是由廊坊市政府主持支持筹办

六、国有参股企业是否算国有单位?

国有企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国有参股企业属于国有企业,从狭义上讲国有参股企业不属于国有企业,严格讲国有参股企业属于混合制经济体制,是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国家统计局在《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国统函【2003】44号)中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定义如下:   一、国有企业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联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狭义的国有企业指纯国有企业。   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   三、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四、国有参股企业:具有部分国家资本金,但国家不控股的企业。

七、国资委是国有控股公司的国有股东吗?

通说认为,国资委是国有控股公司的国有股东.而国资委的法律地位在学界一直存有争议.其双重地位在法律上被赋予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利):作为政府监管机构,国资委行使的是公权力性质的监督权和管理权

八、既是自然人股东又是单位股东是什么意思?

  1、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2、法人股东亦称单位股东,是指以公司或集团(机构)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  二者区别: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九、单位对股东虚报成本犯法不?

那当然是犯法的,因为股东是有权知道单位的成本价格的,如果你虚报成本的话,会导致公司的营业额和人事部的处理公司会有一定的,不相似。

十、国有经营单位是什么?

是指具有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的法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比如国有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这些企业的特点是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并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法人,即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是公司。

国有经营单位(非法人)登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国家授与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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