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板上市和a股上市区别?
主板上市和a股上市的区别:主板和创业板是A股里的两个板块,此外还有中小板、新三板等。主板上市一般是公司规模比较大,盈利能力比创业板要好;上创业板相对于主板要求要低一些,也相对容易一些,但同时在主板上市年报业绩连续两年亏损还可以有带帽子变成ST继续上市交易的过程,如果创业板连续两年年报业绩亏损就直接退市了。
二、主板上市和A股上市的区别?
主板上市和A股上市都是指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但是有以下几点区别:
1. 上市条件不同:主板上市对企业的规模、盈利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相对较高,而A股上市对企业的要求相对较低。
2. 上市门槛不同:主板上市需要缴纳较高的上市费用,而A股上市费用相对较低。
3. 投资人群不同:主板上市吸引的是长期投资者,而A股上市吸引的则是短期投机者。
4. 交易机制不同:主板上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而A股上市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方式。
以上是主板上市和A股上市的一些基本区别,但实际上还有其他方面的差异。
三、香港a股上市条件?
在香港股票上市是有条件的,最基本的拟要求上市企业达到相应的要求,发行人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一定的盈利能力:发行人最近两年两年须得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增长率不低于30%;
港股IPO流程一般是7个阶段:
【1】递表:从准备资料到递表时间周期为3到6个月;
【2】聆讯:评估上市公司,时间2到3天 【3】路演:公司向机构投资者作介绍,周期为7天;
【4】招股:面向全球投资者卖股票,周期3天,最长一周;
【5】公布配售结果:上市前一天公布;
【6】暗盘交易:场外交易,新股上市前一个交易日,收盘后进行;
【7】挂牌上市。
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为企业提供了资本市场的总体环境、时间可控性高还能对公司业务有宣传和推广的机会,在香港上市后再融资非常便利,也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业务空间。
四、香港上市为什么还要a股上市?
两地上市可以融资,融更多的钱
五、a股上市企业香港上市的条件?
、最低公众持股数量。据张先生介绍,市值少于40亿港元,公众持有股份至少占总股本的25%;市值在40亿港元以上,由交易所酌情决定,但一般不会低于10%或10%-25%,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股票,必须由不少于三人持有,且每次发行股票至少由100人持有。
2、最低市值。上市时预期市值不得低于l亿港元。
3、盈利要求。最近一年的收益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且前两年累计的收益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
六、港股主板上市代码:了解香港主板上市的基本知识
港股主板上市概述
香港证券交易所是全球领先的资本市场之一,其主板市场是吸引全球投资者的重要平台。了解港股主板上市的基本知识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港股主板上市条件
在香港主板上市,公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盈利记录、财务状况、管理层和业务前景等。了解这些条件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评估一家公司的价值。
港股主板上市流程
了解公司从申请到最终上市的整个流程,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审核阶段、发行和上市,对于投资者来说是非常有益的。
港股主板上市代码
每家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都有其独特的上市代码。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代码来快速查询相关公司的股价和交易信息,从而更便捷地进行投资决策。
结语
通过了解港股主板上市的基本知识,投资者可以更加全面地评估公司价值,更便捷地进行投资决策,从而提高投资成功的概率。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为您对港股主板上市有所帮助。
七、香港主板上市条件?
一、香港主板上市要求
1、公司类型
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收入要求
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合RMB4395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合RMB1758万元)。
3、上市市值
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合RMB8790万元)。
4、最低公众持股
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5、管理层状况
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6、股东数量
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7、信息披露
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
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二、香港主板上市程序
日数(H - ?)和要求材料
H – 25 向联交所上市科
· 缴交首次上市费的全数 H - 25 作上市排期申请
· 较完备的招股章程草稿及上市时间表初稿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期间首两年的经审计账目副本
· 有关发行人于上市后的关连交易建议的书面陈述
H – 20 文件提交 (第一部份)
· 所要求的营业纪录尚余期间的账目及账目调整表草稿
· 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及备忘录或同等文件的初稿
· 发行人与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间,以及发行人与其保荐人之间的合约初稿(只适用于H股)
H – 15 文件提交 (第二部份)
· 盈利预测的备忘录初稿
· 董事/监事者正式签署、按附录五B/H/I表格的形式填具有关其它任何业务的正式声明及承诺书
H – 10 文件提交 (第三部份)
· 《公司条例》规定的附件 文件提交
· 正式上市通告的初稿
· 认购证券的申请表格初稿
· 证券的所有权文件或证书的初稿
· 有关发行人正式注册成立及其法人地位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副本( 只适用于H股)
H – 4 正式上市申请
· 包括正式签署的《上市协议》在内的有关文件的最后定稿
上市科推荐或拒绝申请 拒绝
可选择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推荐
H 上市委员会聆讯 批准
· 依据《公司条例》将招股章程注册
· 向联交所提交所需的正式文件
发行招股书 及上市通告 证券开始买卖
三、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
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合RMB4.395亿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2、最低市值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合RMB4043万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
3000万港元(合RMB2637万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合RMB35.16亿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
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信息披露
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6、包销安排
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四、香港创业板上市流程
批准上市
向联交所申请排期
上市科推荐/拒绝上市申请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
刊发招股章程
股份买卖
申请人可向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提出上诉
申请人可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上诉
预计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前至少25个营业日
八、香港主板上市含金量?
香港主板上市的含金量较高,因为该交易所严格遵守国际标准和规则,具有高度的透明度和市场监管机制。此外,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吸引了许多优秀的企业和投资者,市场活跃度高,投资机会丰富。同时,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也会接受严格的审查和监管,保证市场的公平和稳定。因此,香港主板上市的企业和股票备受投资者的关注和信任。
九、A股主板上市的条件?
条件如下:
1、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2、股东人数要求已经取消。
3、总股本4亿以上的,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10%。
十、A股主板上市条件2021?
上海证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体资格
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二)公司治理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三)独立性
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独立。
(四)同业竞争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关联交易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六)财务要求
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七)股本及公众持股
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八)其他要求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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